水路货物运输综合保险

保险查询 2025-09-09 04:11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保险责任范围

1. 基本险责任:承保因火灾、爆炸、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船舶碰撞、搁浅、触礁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

2. 扩展责任(综合险特有):

  • 货物因挤压、碰撞导致的破碎、开裂等物理损伤;
  • 包装破裂致货物散失或液体渗漏造成的变质损失;
  • 盗窃风险及符合安全规定的雨淋损失。
  • 二、责任起讫时间

    保险责任自货物离开起运地发货人仓库开始,至目的地收货人首次仓库签收终止,最长可延至到货通知后15天。若货物中转,需明确约定中转仓库是否纳入责任范围。

    三、除外责任

    不承保战争、罢工、货物固有缺陷、自然损耗、被保险人故意行为等导致的损失。船舶本身损失及运输延迟引起的市价跌落亦属免责范围。

    四、保险金额与费率

  • 金额确定:通常按货物价值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 费率因素:受货物类别(如易碎品费率较高)、运输线路(偏远地区费率上浮)及投保险种影响。
  • 五、特殊条款

  • 共同海损:为共同安全主动牺牲货物产生的费用可获赔,但需满足实际危险、有意行为等要件;
  • 施救费用:合理救助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 六、投保建议

    物流企业投保时需注意:

    1. 明确“仓至仓”条款的具体起止地点,避免空白期风险;

    2. 高价值货物(如珠宝)需特别约定承保;

    3. 液体或易腐货物建议附加渗漏、腐烂等附加险。

    如需具体条款可查阅[《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或咨询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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