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综合保险
保险查询 2025-09-09 04:11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保险责任范围
1. 基本险责任:承保因火灾、爆炸、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船舶碰撞、搁浅、触礁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
2. 扩展责任(综合险特有):
二、责任起讫时间
保险责任自货物离开起运地发货人仓库开始,至目的地收货人首次仓库签收终止,最长可延至到货通知后15天。若货物中转,需明确约定中转仓库是否纳入责任范围。
三、除外责任
不承保战争、罢工、货物固有缺陷、自然损耗、被保险人故意行为等导致的损失。船舶本身损失及运输延迟引起的市价跌落亦属免责范围。
四、保险金额与费率
五、特殊条款
六、投保建议
物流企业投保时需注意:
1. 明确“仓至仓”条款的具体起止地点,避免空白期风险;
2. 高价值货物(如珠宝)需特别约定承保;
3. 液体或易腐货物建议附加渗漏、腐烂等附加险。
如需具体条款可查阅[《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或咨询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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