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保险与再保险的区别

投资理财 2025-09-07 08:45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定义与目的

  • 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
  • 再保险:是保险人(原保险人)将其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转移给其他保险人(再保险人),以分散自身风险。
  • 2. 主体关系

  • 重复保险涉及投保人与多个保险人之间的直接合同关系。
  • 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投保人不参与。
  • 3. 赔偿机制

  • 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比例分摊赔偿,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
  • 再保险的赔偿由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按约定比例或非比例方式分担,不影响原保险合同对投保人的赔付。
  • 4. 法律要求

  •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需向各保险人告知重复投保情况,超额部分可请求退还保费。
  • 再保险无需投保人参与,原保险人自主安排分保。
  • 5. 分类与形式

  • 重复保险无细分类型,核心是同一标的的多份投保。
  • 再保险分为比例再保险(如成数、溢额)和非比例再保险(如超额赔款)。
  • 总结:重复保险是多份投保的叠加,再保险是风险的分层转嫁,两者在主体、功能及法律层面均有本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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