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保险查询 2025-09-16 05:41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条件

1. 参保要求:需在生产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生产当月需满13个月),且医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灵活就业人员按5.4%费率参保的也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2. 计划生育合规:需持有合法生育证明,符合国家和甘肃省计划生育规定。

3. 医疗范围

  • 产前检查费定额1000元,疾病筛查费报销160元;
  • 分娩医疗费、合并症/并发症诊治费;
  • 计划生育手术(如人流、引产)相关费用。
  • 二、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1. 缴费时限:需满足生育前连续12个月缴费(含省外转入职工,需在兰州再连续缴满6个月)。

    2. 津贴标准

  • 女职工顺产享180天津贴(含60天奖励假);
  • 流产津贴按怀孕天数计算:不满4个月15天,超7个月90天。
  • 3. 覆盖人群:首次纳入跨省转入职工,原参保地与兰州合计缴费满12个月即可。

    三、特殊情形

  • 未参保配偶:男职工参保且配偶未参保的,可按50%报销生育医疗费。
  • 异地生育:省内定点机构可直接结算,省外就医享受同等报销标准。
  • 四、申请材料

    需提交《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个人承诺书》、出生证明、医疗票据等。线上可通过[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兰州市医保局公众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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