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提示和说明义务

保险查询 2025-09-15 07:16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保险法中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是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核心要求,旨在保障双方信息对称和公平交易。以下是关键要点分析:

1. 义务主体与法律依据

  • 保险人(保险公司)需对免责条款履行独立的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该义务源于《保险法》第17条及《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9-13条。
  • 投保人则需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如健康状况、财产风险等),否则保险人可解除合同。
  • 2. 义务的具体内容

  • 提示义务:通过加粗、加黑、下划线等方式显著标识免责条款,确保投保人注意。
  • 说明义务: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解释条款含义,特别是免责情形。
  • 两项义务需分别履行,完成提示不等同于完成说明。
  • 3. 司法认定标准

  • 明确性:条款需通俗易懂,避免专业术语。
  • 显著性:关键内容需视觉突出。
  • 主动性:保险人应主动解释并留存证据(如录音、签字确认)。
  • 免责条款范围以“是否扩大解释”为判断依据。
  • 4. 违反义务的后果

  • 若保险人未履行义务,免责条款可能无效;
  •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可拒赔或解除合同。
  •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案例或条款细节,可参考以下扩展内容:

    以上规则通过平衡双方权利义务,确保保险合同的诚信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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