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

保险查询 2025-09-05 05:33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特殊用药范围

目前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的特殊药品包括:甲磺酸伊马替尼(格列卫)、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吉非替尼(易瑞沙)、多柔比星脂质体(里葆多)等15种治疗重大疾病的特效药。宁波市还明确将克拉屈滨(艾博定)、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里葆多)、特立帕肽(复泰奥)3种药品纳入大病特药目录。

二、报销条件与标准

1. 起付线:部分高值药品(如格列卫)起付线为8000元,超过部分按50%比例报销;

2. 报销限额:特殊用药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

3. 需满足条件:必须提供医疗证明和处方,证明药品必要性且无替代方案,且药品需在浙江省内销售。

三、报销流程

1. 本地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凭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可直接刷卡结算;

2. 异地报销:需提供医疗票据、诊断材料、药品明细清单等,首次报销还需病理检查报告等证明材料;

3. 材料要求:若票据仅显示药品通用名,需额外提供商品名、规格等证明并加盖公章。

四、特殊病种衔接

16种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血友病等)的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可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特病患者在定点机构就医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并按规定开具长期处方。

五、线上办理渠道

通过"浙里办"APP可在线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上传医院证明材料后即可完成申请流程。杭州市参保人员还可通过"浙里医保"专区办理特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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