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业监督管理法

保险查询 2025-09-05 03:29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监管机构与法律依据

1. 监管主体: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现为银)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 核心法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为基础,配套《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等规章。

二、监管主要内容

1. 市场准入

  • 保险业务仅限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及特定组织经营,禁止其他主体经营。
  • 保险公司设立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包括资本金、业务范围等要求。
  • 2. 业务监管

  • 强制保险、社会公众利益险种及新开发寿险的条款费率需报批,其他险种备案。
  • 限制资金运用形式比例,禁止违规关联交易。
  • 3. 偿付能力监管

  • 建立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对不足公司采取增资、限制业务等措施。
  • 对问题机构可实施整顿或接管,最长接管期2年。
  • 4. 统计与数据管理

  • 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规范统计行为,确保数据安全,接受银监督检查。
  • 三、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

  • 整改措施:对违规行为可责令限期改正、调整高管、禁止新业务等。
  • 处罚权限: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需具体条款,可查阅[中国网《保险法》全文]或[银相关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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