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

医疗保险 2025-09-12 04:06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对用人单位社保缴纳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含以下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1. 限期补缴与滞纳金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首先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欠费。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形成持续的经济压力^[1][2][3][4][5][6][8]^。

2. 行政处罚(罚款)

若逾期仍未缴纳,相关行政部门(通常为人社部门)将处以欠缴数额1倍至3倍的罚款^[1][2][3][5][6][7][8]^。需注意罚款基数仅为本金,不含滞纳金。

3. 执行主体分工

  • 征收机构:负责前期催缴及滞纳金计算(可能是税务或社保经办机构)。
  • 行政部门:负责后续罚款及强制执行。
  • 4. 适用范围与时效

    该条款仅约束用人单位,不适用于个人,且未规定追缴时效限制,欠费责任长期有效。

    该条款通过经济惩罚与行政手段双重保障社保制度稳定运行,维护参保人权益。用人单位需重视合规缴纳,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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