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社保调整基数

社保知识 2025-09-19 09:14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以下是2014年全国多个典型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及其特点。

一、调整概况

2014年,全国多地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其中,成都采用了四档基数,月缴费额分别对应为548.57元、692.37元、835.97元和979.77元。武汉的养老保险基数设定为26873元,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20%和8%。重庆则设定了上限25508元和下限1701元。

二、特殊群体考虑

在调整中,也充分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如灵活就业人员,烟台的最低基数为2383元,武汉则是按照平均工资的60%计算。对于被征地的农民,成都的养老保险参照了49018元的年均工资。

三、调整特点分析

1. 江苏的社保调整中,多险种的基数上限从14367元调整至15939元,下限也从2873元调整至3188元,显示出其对于社保制度的持续优化。

2. 马鞍山从2014年7月开始执行新的社保基数,这一调整以2013年的月平均工资为依据,体现了其政策调整的及时性。

3. 烟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终确定了基数2383元,虽然早期暂定为2129元,但这一调整更好地反映了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

这次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旨在更公平、合理地分配社保缴费负担,保障各类群体的权益。各地区在调整过程中,不仅考虑了整体经济情况,也兼顾了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使社保制度更加人性化、科学化。也体现出部门对于民生问题的关注与重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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