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例

社保知识 2025-09-18 03:53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合同续签争议

当劳务派遣工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通常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赔偿金。法律未强制要求劳务派遣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与普通劳动合同的规定存在差异。

2. 维权主体认定

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应向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主张权利,而非实际用工单位。若仅通知用工单位离职而未告知派遣公司,可能被视为旷工导致权益受损。

3. 派遣合法性审查

以下情形可主张派遣关系无效:

  • 派遣公司无《劳务派遣许可证》或注册资本不足200万元;
  • 合同期限不足两年或缺少三方派遣协议;
  • 用工单位收取费用或岗位性质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要求。
  • 4. 辞退赔偿争议

    用工单位可直接将派遣工退回派遣公司,但最终辞退责任由派遣公司承担。若派遣公司注销,劳动者可追究其法定代表人责任;若存在关联关系(如共用地址),用工单位可能需连带赔偿。

    5. 行业滥用问题

    部分企业通过派遣规避社保、同工同酬等责任,形成“临时工阶级”。全国总工会数据显示,某些行业派遣工比例超80%,工资普遍低于正式工1/3至1/2。

    建议维权步骤

    ① 核查派遣公司资质及合同条款;

    ② 收集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

    ③ 优先与派遣公司协商,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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