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社保最晚增员时间

社保知识 2025-09-18 02:54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医保与社保缴费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及全国范围内要求

尊敬的各位用人单位:

近日,关于医保与社保缴费的重要通知已发布,涉及内蒙古自治区和全国范围内的相关规定,请务必关注并按时完成相关申报工作。

一、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要求

自今日开始至七月二十五日,贵单位需完成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的申报工作。也需在七月二十五日前完成七月份的医保费用申报及缴费。呼和浩特市同步执行这一时间要求,缴费基数设置上下限,下限为每月六千五百四十三元,上限为每月二万四千五百三十七元。

二、全国范围内的普遍规定

社保增员的办理时间通常定于每月的五日至二十五日。令人注意的是,二○二五年社保缴费工资申报的全国统一截止日期也为七月二十五日。各单位需严格遵守此时间节点,逾期将按照上年度的标准执行。

三、北京市相关要求

北京市的用人单位需于七月十日至二十五日之间完成社保费用的申报缴纳。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款日定为七月八日,自主缴费的截止日期同样是七月二十五日。

注意事项:

1. 增员办理需同步完成用工备案,减员办理则需在每月一至十五日申报当月社保费前办理。

2. 申报工作可通过线上渠道(如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进行。

3. 建议各单位尽快完成申报工作,以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希望各单位能高度重视,按时、准确完成相关申报工作,以保障员工的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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