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报销生育保险(南宁生育险报销标准2019)

投资理财 2025-09-08 05:16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报销条件

1. 参保要求: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在缴费期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享受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含生育津贴)。

2. 政策合规性:需符合国家及广西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报销范围

1. 生育医疗费用

  • 门诊产前检查、分娩住院费用(含顺产/难产)、终止妊娠费用。
  • 诊治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
  • 限额支付标准:例如2024年剖宫产限额为5500元,超出部分个人承担。
  • 2.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结扎/复通手术、流产/引产术等费用。
  • 3. 特殊情形

  • 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按女职工标准的50%报销。
  • 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无生育津贴)。
  • 三、不予报销的情形

  • 超出广西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境外生育费用、新生儿医疗费用等。
  • 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第三方责任导致的费用。
  • 四、办理流程

    1. 直接结算:在广西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可“一站式”即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2. 材料提交: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医疗费用清单等(具体材料以政策为准)。

    五、其他说明

  •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缴费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0.4%-0.5%(职工个人不缴费)。
  •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缴纳职工医保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待遇。
  • 如需进一步了解报销材料或政策调整,可访问[南宁市医保服务指南]或[广西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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