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的区别_1
职业年金:构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坚实后盾
随着办公厅在2015年以国办发(2015)18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职业年金已经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一道重要补充。自2014年10月1日起,这一办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建了更为坚实的退休保障网。
职业年金,如同其名,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中的额外保险。它为那些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补充养老的渠道。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职业年金的费用,单位缴纳的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纳的比例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保持一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的缴费比例也会适时进行调整。
职业年金与养老保险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是相辅相成。养老保险是养老金的主体,为我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而职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的补充,为我们提供了额外的保障。这意味着,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除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也是其收入的一部分。
职业年金拥有其独特的特性。与需要满足缴纳年限才能办理退休的养老保险不同,职业年金没有缴费年限的要求。只要达到退休条件,职业年金就会开始计发。职业年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相同,但二者的领取方式有所不同。基本养老金是终身领取,而职业年金在领取完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之后就会停止。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职业年金的金额超过纳税基数,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与基本养老金有所不同。
职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了更为全面、坚实的退休保障。它在整个养老保险体系中扮演着补充和从属的角色,虽然具有其独特的特性,但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生活,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