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决定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
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一场关于养老机构的重大保险创新正在我省如火如荼地展开——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的推进。这一创新举措,旨在通过补贴和集中招标选择保险公司的方式,为养老机构打造一道坚实的风险保障屏障,从而减轻它们的经济负担,降低运营风险,为入住的老年人筑起一道权益保护墙。
省财政厅与民政厅携手,向全省的养老机构发出参与综合责任保险制度的号召。遵循推动与机构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省民政厅将为积极参保的养老机构挑选出2至3家优质的保险公司。市、县(区)民政部门则根据统一保险方案,灵活地集中或分别签订保险协议。各级财政部门会通过各种渠道,如一般预算、福彩公益金等,为参保的养老机构提供实实在在的补贴资金。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省级福彩公益金将对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和社会福利院参保费用给予每床位20元的补助。对于社会办养老机构,将根据它们的实际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并从机构建设补助资金中给予相应的补贴。这一制度的实施,无疑为全省的养老机构注入了新的活力。
回顾过去,我省的公办和社会办养老机构数量迅猛增长。全省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农村敬老院达到237个,民办养老机构更是增至约260家,较2010年增长了近45%。随着养老机构数量的增加,老年人意外风险也随之上升,给养老机构的运营带来了不小的压力,甚至阻碍了部分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
以前,养老机构单独购买责任保险时,费用较高,部分地区每张床位的年保费接近150元。而现在,通过组织养老机构统一参保,预期能将保费标准降低一半,并简化赔付、裁定等流程,极大地缓解了养老机构的运营压力。这一制度的实施,无疑为我省的养老机构带来了实质性的利好。
目前,合肥、安庆、马鞍山等地已率先实行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全省各地也在积极鼓励养老机构参保。力争在2014年底前,实现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全覆盖。这一喜讯对于养老行业来说如同春风拂面,为养老机构的稳健运营和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这也标志着我省在养老服务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