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600保险-ucp600第30条c款解读

保险查询 2025-09-15 02:50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核心规定

该条款明确:当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数量已全部发运,且单价未降低(或第30条b款不适用时),即使信用证禁止分批装运,也允许支取金额有5%的减幅。但若信用证已规定特定增减幅度或使用"约/大约"等约量条款时,此减幅规则不适用。

二、适用条件

1. 数量要求:必须完成信用证规定的全部货物发运量;

2. 单价要求:单价不得低于信用证规定;

3. 排除情形:不适用于已约定浮动比例或采用约量条款的情况。

三、实务案例

例如:信用证规定100吨货物,单价$1000/吨,总金额$100,000,禁止分批。若实际发运100吨且单价不变,最终发票金额可减少至$95,000(5%减幅内)。但若信用证已注明"金额允许±3%浮动",则优先适用该特定约定。

四、与其他条款关系

1. 区别于b款:b款针对数量浮动(散货±5%),而c款专门规范金额减幅;

2. 与a款联动:若使用"约/大约"描述数量,默认适用±10%浮动(优先于c款)。

五、争议焦点

实务中易引发争议的情形包括:

  • 单项货物金额超支时是否适用减幅;
  • 包装单位计价的货物是否排除适用;
  • 银行对"单价未降低"的认定标准差异。
  • 该条款旨在平衡贸易实际需求与信用证刚性要求,既防止受益人滥用浮动条款,又为合理商业操作提供弹性空间。建议操作时在47A附加条款明确约定浮动细则以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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