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

保险查询 2025-09-09 05:43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是2000年由原中国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保监发[2000]144号),旨在加强对保险中介市场的管理,规范保险兼业代理行为。以下是核心要点:

一、基本定义

1. 兼业代理人:指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从事自身主营业务的同时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并通过核准。

2. 法律地位: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但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

二、资格管理

  • 申请条件
  • 持有营业执照;
  • 有与主业相关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 固定营业场所及直接代理的便利条件。
  • 申报材料:需提交资格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
  • 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前需申请换证;机构变更或注销时需及时办理手续。
  • 三、业务规范

    1. 禁止行为

  • 擅自变更条款、强制投保、挪用保费;
  • 代理企业财产险或团体人身险。
  • 2. 财务要求

  • 设立独立保费账户,禁止保费抵扣手续费;
  • 手续费需银行转账,不得现金支付。
  • 3. 合同管理:代理期限以许可证有效期为限,合同中需明确险种、权限及手续费标准。

    四、监管要求

  • 保险公司需建立兼业代理人档案及业务台账,定期培训(每年不少于60小时);
  • 兼业代理人需建立业务台账,记录保单流水号、保费等详细信息。
  • 该办法与2023年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共同构成当前保险代理监管框架,其中后者进一步细化了销售行为规范。如需具体条款,可查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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