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保险查询 2025-09-02 02:15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以企业或单位为投保人,以团体成员(如在职员工)为被保险人,通过集体投保方式签订的人身意外保险协议。其核心特点包括:

1. 保障范围

  • 意外身故:按100%保额赔付
  • 意外伤残: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按比例赔付(如10级伤残赔10%保额)
  • 意外医疗费用:实报实销或按约定比例补偿
  • 可选附加责任:住院津贴、交通意外等
  • 2. 合同性质

  • 意外身故/伤残属于给付性合同,医疗费用属于补偿性合同
  • "意外"需满足四要素: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如职业病不保)
  • 3. 特殊条款

  • 责任免除:包括故意自伤、自杀、接种疫苗不良反应等
  • 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 该保险通常要求最低3人参保且覆盖75%以上在职人员,保费与职业风险挂钩,比个人险更具性价比。生效时间一般为投保后1-5天,建筑等高危行业需注意职业类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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