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2025-09-08 07:38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参保与缴费

1. 参保范围:适用于省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在职、退休及灵活就业人员)。

2. 缴费标准

  • 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下限为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4308元/月;上限为300%,即20133元/月)。
  • 比例: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 二、医保关系转移

    1. 省内转移:通过“湘医保”APP或小程序办理“省内职工医保转移接续”,实现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秒同步”。

    2. 跨省转移:需原参保地医保暂停,通过“湘医保”线上申请或线下凭《参保凭证》至长沙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退休待遇条件

  • 缴费年限: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满25年,且省内实际缴费年限2025年需≥12年(逐年递增至15年)。
  • 退休后待遇
  • 住院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95%,医疗机构87%。
  • 个人账户划入:75元/月(按养老金2%核定)。
  • 四、门诊待遇

    1. 普通门诊

  • 年度限额:退休人员2000元,在职职工15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70%(无起付线),医院60%(起付线累计≤300元)。
  • 2. 慢特病门诊:按《湖南省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执行。

    五、其他政策

  • 大病保险:年缴费180元,由个人承担(单位可补助)。
  •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 如需办理具体业务,建议通过[湘医保APP]操作或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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