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由8%降至6.5%(不含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同步下调至6.5%。
二、报销政策
1. 住院待遇
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在职职工报销98%,退休人员起付线再降100元(最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101%(实际最高99%)
省属医院:起付线900元,在职报销82%,退休人员85%
中医医院: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院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最高99%)
年度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最高35万元
2. 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45岁以下年度限额3500元(报销60%),退休人员限额6000元(报销70%)
慢特病门诊:慢性病起付线200元(报销90%),特殊病种无起付线(报销90%)
3. 异地就医
京津冀地区:免备案,按石家庄同级医院标准报销
其他省外:备案后起付线1500元(在职报销76%),未备案仅报40%
三、个人账户使用
1. 功能范围
支付本人及家属在定点机构的自付费用(含药品、耗材)
缴纳本人或家属的医保、长期护理保险费用
2. 家庭共济
需本人账户余额为零时方可使用共济账户
城乡居民参保人仅限在职工定点药店购药时使用
四、补充保障
1. 大病二次报销
起付线2000元,分段报销比例80%-90%,年度限额15万元
2. 生育待遇
自然分娩定额报销2000元,剖宫产3500元
如需办理业务,可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平台]查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