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医疗保险 2025-09-07 08:15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

1. 立法宗旨

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保和享受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覆盖范围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

3. 强制性与普惠性

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核心制度规定

1. 基本养老保险

  • 职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缴纳。
  •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金来源包括缴费和补贴。
  • 2. 法律责任

  • 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的,需补缴并承担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及罚款。
  • 劳动者签署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用人单位义务不因协议免除。
  • 三、特殊情形与例外

  • 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政策明确,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可自愿选择参保,缴费基数在当地社平工资60%-300%间浮动。
  • 社保经办:2023年《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细化登记、转移等流程,要求信息共享与高效服务。
  • 四、法律全文与修订

  • 现行版本为2018年修正版,可通过[中国网]或[公报]查阅全文。
  • 如需具体条款解读或维权指导,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上一篇:安城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9-2025 www.baoxiank.com 保险课 版权所有 Power by

    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保险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旅游保险,儿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