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社区保险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 2025-09-06 08:33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 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每季度40元,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55%,季度限额150元(村卫生室限额50元)。
  • 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高血压200元、糖尿病元。
  • 2. 住院待遇

  • 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院):起付线50元/次,报销比例90%。
  • 连续参保满5年:住院报销比例可提高5%-10%。
  •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 门诊待遇

  • 签约家庭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在职职工报销70%-80%,退休人员75%-85%,年度起付线200元,限额1.2万元。
  • 普通门诊:基层机构报销比例80%-85%。
  • 2. 住院待遇

  • 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院):起付线200元/次,在职报销65%,70岁以上退休人员报销80%。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大病保险:自付费用超1.8万元(居民)或1.6万元(职工)后分段报销,比例60%-70%。
  • 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患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可报销90%且无起付线。
  • 建议具体问题咨询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铁西区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话2515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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