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医疗保险 2025-09-05 08:04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是1996年由劳动部发布的法规(劳部发〔1996〕266号),自1996年10月1日起试行。该办法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同时分散工伤风险并促进工伤预防。主要内容包括: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其职工,要求企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2. 工伤认定情形

明确列举了10种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例如:

  • 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
  • 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失踪;
  •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 3. 工伤保险基金

    实行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工伤待遇和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缴费率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

    4. 待遇与责任

  • 工伤职工享有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等待遇;
  • 企业未参保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 5. 现状

    该办法已被2004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取代,后续2010年修订了条例并沿用至今。现行政策以《工伤保险条例》为准,覆盖范围更广,待遇标准更细化。

    如需了解具体条款或历史背景,可参考以下资源:

  • [百度百科: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 [劳动部]
  • 上一篇: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意义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9-2025 www.baoxiank.com 保险课 版权所有 Power by

    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保险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旅游保险,儿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