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保险的保险关系产生
医疗保险 2025-09-02 15:28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强制保险的保险关系产生于国家或的法律效力。这类保险是国家通过法律强制要求特定群体购买的,保险关系的建立不依赖于当事人的自愿协商,而是基于法律规定。
强制保险的典型代表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其保险关系具体表现为:
1. 保障对象:第三方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2. 责任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但存在法定限额;
3. 免责情形:如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赔。
强制保险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分散社会风险,例如交强险确保交通事故受害者能获得基本赔偿。其他强制保险(如旅行社责任险、建筑工人意外险等)也遵循类似逻辑,通过立法强制建立保险关系以保障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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