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损失补偿原则内容

医疗保险 2025-09-02 01:54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基本内涵

  • 以实际损失为前提,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 赔偿上限为保险金额,即使实际损失超过保额也仅按保额赔付
  • 禁止通过保险获利,确保补偿的公平性
  • 2. 具体实施规则

  • 赔偿需满足三要素:保险利益存在、损失属责任范围、损失可货币量化
  • 价值计算以事故发生时当地市价为准,争议时可协商恢复原状等替代方式
  • 多重保险需适用分摊原则,总赔偿不超实际损失
  • 3. 派生原则

  • 代位求偿:保险人赔偿后取得对第三方追偿权
  • 重复保险分摊:多家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担赔偿
  • 委付:全损时被保险人可放弃标的物所有权换取全额赔偿
  • 该原则通过防止道德风险、维持保险公平性来实现保险的基本职能,但定值保险、人寿保险等特殊险种可能存在例外情形。理赔时需遵循"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准则,结合条款与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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