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延养老险落地 保险资金料获万亿增量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养老规划迈入新的篇章。在财政部的通知下,这一备受瞩目的政策于4月12日开始实施,预计将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率先开展试点,为期暂定一年。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一项充满智慧的税收策略,允许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待领取保险金时再根据当期税率缴纳税款。这一策略能够激发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为个人的养老规划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选择。
关于新政的十大要点解读如下:
1. 试点时间和期限:自2018年5月1日起开始试点,为期一年。
2. 实施地域:主要在上海、福建和苏州等地进行试点。
3. 税前扣除标准:个人可享有一定比例的税前扣除额度,企业主也可根据当年应税收入进行相应扣除。
4. 账户收益税收问题: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在缴费期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 养老金领取时的税务处理:领取的养老金中部分免税,其余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6. 试点政策主要适用于个人以及个人经营性质的企业主。
7. 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与居民身份证件绑定,具有唯一性,封闭运行。
8. 使用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的信息平台进行登记和管理。
9. 产品类型以稳健型为主,风险型为辅,采取名录方式确定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10. 试点期间税收征管: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时,凭中保信平台出具的税延养老扣除凭证进行扣税。
以上海市的一名职工为例,假设其每月收入2万元,按照政策规定,他有部分收入可以免税。这部分原本需要缴纳25%的税,现在则可以免缴。长期下来,可以节省数万元税款。而这些资金通过长期投资,可以在退休后为个人带来更大的收益。
《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2017)》调查显示,近八成的调查对象对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表示出参与意愿,尤其是中高收入群体。这表明,这一新政有望带来万亿级别的增量市场。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启动,不仅为个人提供了更多的养老选择,也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这一政策有望激发更多个人参与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为养老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保险行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有望逐渐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多家机构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包括产品设计、信息平台搭建等方面的工作,只等政策发出“发令枪”的声响。民生证券和华泰证券的分析师们通过调研和预测,给出了惊人的数字:假设政策全面实施,每年新增的保费规模有可能达到数千亿元。从长远来看,这一政策更有望打开一个万亿级别的增量市场。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启动是我国养老规划领域的一大里程碑。它不仅为个人提供了更多的养老选择,也为保险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随着政策的落地实施,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将逐步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为我国的养老事业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