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2015
通知
各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群众,以及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的同仁们: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决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此次改革旨在提升养老保险制度的适应性和可持续性,确保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享受到更为公平和可持续的养老保障。
一、改革目标与原则
本次改革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的机制,激励工作人员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2. 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确保工作人员在履行缴费义务的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 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基本养老保险的筹资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
4. 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过渡,确保新制度与原制度之间的衔接。
5. 统筹解决当前矛盾与确保长期可持续发展,合理规划、科学安排。
二、改革范围
本次改革适用于所有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养老保险制度详解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的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账户储存额仅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规定利率计息。参保人员去世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养老金计发方法的改革
对于新参加工作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的月标准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满一年缴费则增发1%。个人账户养老金则基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对于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还将根据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发放过渡性养老金。未达到缴费年限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已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并同步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随着时代变迁与社会发展,我们深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这不仅关乎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利益,更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为了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还将推出以下措施:
一、建立动态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
我们将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全面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构建一个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确保退休人员能够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强化基金管理和监督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我们将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对于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我们将明确各级的责任,确保基金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真正用于养老保险事业。
三、流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当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或跨统筹范围流动时,我们将流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无论是省内还是跨省的流动,我们都将确保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储存额。
四、推出职业年金制度
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我们还将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这既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也是对工作人员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单位和个人都将按一定比例缴费,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五、建立健全筹资机制,确保养老金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而努力!逐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革新
为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我们踏上了新的征程,致力于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这项改革举措,全国一盘棋,社会保障卡的普及发放将成为新常态,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也将得到实现。
在这场变革中,我们将以改革为契机,提升社会保险的经办管理水平。我们的目标是根据时代的需求,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肩负起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重任,推动管理流程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
在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深知这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大任务。改革的与广度要求我们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决策都关乎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革不仅要立足于现在,更要放眼未来,确保改革成果能够真正惠及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各地、各部门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这些方案需要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备案审查,确保改革的方向正确、路径清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主动出击,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将倾听各方声音,汲取各方智慧,确保改革中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真正落地生根,让每一位参与者都能感受到改革的红利。
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将得到质的提升,为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