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例计提职工福利费

社保知识 2025-09-21 03:54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通常为工资薪金总额的14%。这一比例的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

计提基数为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需要注意的是:

  • 超出14%的部分需进行纳税调整,且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行政事业单位可在12%-16%范围内浮动
  • 同一职工全年各项福利总和不宜超过其工资的20%
  • 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 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个人福利

    • 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如食堂、浴室、托儿所)

    • 医疗补贴、丧葬补助等特殊支出

    会计处理时需注意:

    1. 计提分录:按部门归属借记相应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2. 实际支付: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

    3. 退休人员福利费需单独处理且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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