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接收

社保知识 2025-09-20 08:13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接收对象

  • 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的流动人员档案
  • 离职或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 未就业的高校及中专毕业生档案
  • 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 2. 所需材料

  • 个人申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档案转递:原存档单位需通过机要或EMS档案专递转寄(个人自带档案可能被拒收)
  • 补充材料:如毕业证、离职证明等(根据具体情况要求)
  • 3. 办理流程

  • 步骤一:确认档案已在原单位密封完好,并开具《档案转递通知单》
  • 步骤二:携带材料至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窗口申请调档
  • 步骤三: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出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
  • 步骤四:原存档单位按调函要求转递档案至人才中心
  • 4. 注意事项

  • 档案必须完整无缺损,密封条加盖原单位公章
  • 应届毕业生档案通常由学校直接寄送,无需个人办理
  • 到档后可通过电话(0414-XXXXXXX)或现场查询档案状态
  • 5. 联系方式

  •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XX号(市人社局服务大厅X楼)
  •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 官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可查询政策)
  • 建议办理前先电话咨询确认细节,以免因材料不全往返奔波。如需进一步帮助,可告知具体需求(如毕业生存档、离职转档等),我会为您补充针对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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