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统一调整政策
1. 调整范围:202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2. 调整比例:全国总体按2023年人均养老金的3%确定,各省以该比例为高限制定本地方案。
3. 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同一地区统一金额增加(如北京每人每月30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如海南每缴费1年增加0.5元,养老金按0.74%比例增加)。
倾斜调整:高龄(70岁以上)、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额外提高(如桂林70岁以上每岁增加2元)。
二、地方执行案例
海南:定额增加26.8元/月,高龄补贴70-79岁12元/月、80岁以上17元/月。
北京:缴费年限满10年者,每满1年增加2.4元/月;65岁以上再按年龄段增发20-60元/月。
桂林: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0.8元/月,养老金水平挂钩比例1.34%。
三、资金保障
资金来源主要为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等地区给予补助。
2024年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平衡,累计结余7.1万亿元。
四、发放时间
多数地区每月15日左右发放(遇节假日提前),补发差额一般于7月底前到位。
山东等省份明确每月20日发放,补发金额随7月养老金一并到账。
如需具体地区细则,可查询当地人社部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