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六个月有猫腻吗

社保知识 2025-09-23 07:51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合法性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可为六个月。
  • 若合同期限不足三年(如一年或两年),约定六个月试用期则违法。
  • 以完成特定任务为期限或不足三个月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 2. 潜在猫腻与风险

  • 低成本用工:部分企业通过长试用期支付低工资,后期以“不合格”为由解雇。
  • 社保缺失:试用期不缴社保属违法,但部分企业会拖延。
  • 延长或重复试用期:同一岗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擅自延长违法。
  • 3. 如何避坑

  • 核对合同期限:确认劳动合同是否满三年,否则六个月试用期无效。
  • 薪资与社保: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80%或当地最低标准,社保需从入职缴纳。
  • 留存证据:保存考核记录、沟通记录,以备维权。
  • 若遭遇违法约定,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六个月试用期本身不一定有猫腻,但需结合合同条款和企业行为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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