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可保利益原则案例

保险车险 2025-09-14 07:03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保险可保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有效成立的基础,主要体现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需具备法律承认的利害关系。以下是典型案例与分析:

1. 人身保险案例

  • 若哥哥为妹妹投保人身险,通常因缺乏法定利益关系导致合同无效;但若妹妹由哥哥抚养长大(形成抚养关系),则具备保险利益。
  • 企业为员工投保时,受益人仅限员工本人或其近亲属,若指定无关第三方则违反保险利益原则。
  • 2. 财产保险案例

  • 张三对他人房屋投保后纵火索赔,因房屋与其无经济或法律关联(无保险利益),保险公司拒赔并需赔偿实际房主。
  • 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需为合法、可货币计量的经济利益,如车主对车辆、房东对出租房产的权益。
  • 3. 例外情形

  • 即使无亲属或劳动关系,若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可视为具有保险利益。
  • 该原则的核心在于防止道德风险,确保保险标的损失与投保人利益直接相关。具体法律依据详见《保险法》第12条、第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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