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条例 香港保险条例46条
保险车险 2025-09-07 09:38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香港《保险公司条例》是规范当地保险业务运营的核心法律,其中第46条对保险公司清盘时的长期业务处理作出专门规定,以下是综合要点:
一、条例第46条核心内容
1. 强制业务转让机制
除非法庭另有命令,清盘人必须继续经营保险人的长期业务,目的是将该业务作为正常运营的事业转让给另一家保险公司。
2. 历史案例佐证
2019年富卫保险接管大都会人寿香港业务时,仅更名未影响保单效力,印证该条款的实际执行效果。
二、配套监管机制
1. 偿付能力要求
2. 再保险安排
条例强制要求保司制定充足再保险计划,通过风险分摊增强稳定性。
3. 干预权力
监管机构可限制保费收入、投资行为或直接接管问题公司。
三、条例修订动态
该条例历经多次修订,如1994年新增中介人监管、1997年细化自保保险人资本要求等,持续适配市场发展。
如需查阅条例全文,可参考[香港律政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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