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保险查询 2025-09-08 03:26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遂宁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主要依据《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46号)执行,具体要点如下:

一、参保条件

1. 需满足:因征地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户籍在被征地村(社)且年满16周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 特殊情形:

  • 征地时男性不满46周岁/女性不满36周岁: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男性满46周岁/女性满36周岁:需测算能否缴满15年职工养老保险,否则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二、缴费标准

    1. 计算基数:征地协议签订时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 缴费比例:

  • 补贴60%,个人承担40%(一次性筹集)
  • 2024年征地案例显示个人需缴约81532.8元
  • 3. 特殊群体:重度残疾人由代缴100元最低档保费并补贴40元

    三、待遇领取

    1. 年龄要求:

  •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全额承担,失地当月即可领取
  • 男性45-60周岁/女性40-55周岁:、集体、个人按5:3:2比例分担,需缴满15年
  • 2. 养老金构成:

  •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固定55元(全省统一)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 四、办理流程

    1. 以村为单位申请,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

    2. 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

    3. 待遇发放时间:安置公告次月,经多级审核后由系统核发

    注意事项

  • 已领取失地补偿金的不得再参保
  • 征地批文下发后需集中参保,不接受个别补缴
  • 重复参保需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限
  • 建议具体问题咨询遂宁社保局(电话:)或访问[遂宁市人社局官网]获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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