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试点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手发布一项重磅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工伤保险服务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这项惠及广大职工的便捷服务,旨在全面提升工伤保险的服务效能,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保障。
这一创新举措将从本月起,即4月1日起,在各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地区率先展开。身处这些试点地区的工伤职工们,只要持有社保卡,便可在异地就医时享受到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用的便利。这包括了住院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大大减轻了职工的负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的负责人对此表示,试点工作将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目前纳入直接结算范围的是住院费用,主要针对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和转诊转院的人员。只要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完成相关确认手续,如工伤认定和工伤复发确认等,并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以申请享受这一便捷服务。
在享受这项服务之前,工伤职工需向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并得到审核同意。备案的有效期方面,各参保省份有自己的规定,但原则上不超过半年。若情况发生变化,参保省份也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备案的变更或取消时限。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明确规定了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因异地转诊转院产生的交通食宿费并不纳入直接结算范围。这部分费用仍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按照原有政策审核报销。尽管如此,直接结算服务的推出已经为工伤职工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国基本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已经突破3亿人,同比增长了逾千万人。这一数据的增长趋势反映出工伤保险的重要性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和重视。这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试点工作无疑是工伤保险发展的一大突破,为广大工伤职工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我们翘首以盼,期待这一服务在全国范围内早日推广,让全国职工都能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工伤保险服务。这不仅是对职工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社会进步、文明发展的生动体现。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服务在全国范围内落地生根,为更多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