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财经:朋友圈卖保险,怎么规范如何监管?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行业迅速崛起,成为金融服务领域的一股新兴力量。互联网保险的便捷性使得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购买保险产品,也让保险营销方式愈发多样化。从微信朋友圈到短视频、直播平台,保险营销人员的身影频繁出现,背后却隐藏着诸多合规风险和挑战。今天,我们来一下互联网保险的营销现状以及未来的监管方向。
互联网保险的营销方式多种多样,不乏创新之举。保险机构从业人员通过社交媒体、短视频和直播等渠道进行营销宣传已经成为常态。这些新兴渠道让保险营销更加便捷、高效,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一些营销人员可能夸大产品功能、隐瞒重要信息,甚至进行误导性宣传,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面对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力度逐渐加强。中国银起草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办法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定义和范围,强调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原则,并对互联网保险的营销宣传进行了详细规定。
那么,哪些机构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究竟能否在朋友圈卖保险?《办法》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想要进行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必须获得机构授权,这意味着未来互联网保险的营销将更加规范。对于保险机构来说,要想在互联网上开展业务,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机构必须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消费者应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并自主完成投保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对非持牌机构的行为进行了规范。非持牌机构不得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比较保险产品、试算保费等活动,也不得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代办投保手续、代收保费等。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保险欺诈。
银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要求保险机构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并承担合规主体责任。不满足规定条件的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已经开展的需立即停止并整改。这一规定将确保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还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互联网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在保障业务合规性的前提下,推动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持续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
在互联网保险销售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一些消费者反映遭遇了“被投保”“强制搭售”等困扰,甚至在理赔时遇到种种困难。针对这些问题,银印发《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旨在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销售页面的展示是互联网销售的核心,必须清晰准确、通俗易懂,与保险合同条款保持一致。
互联网保险行业在迅速发展的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风险。监管部门通过制定规则、加强监管,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我们期待一个更加规范、透明、公正的互联网保险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在互联网保险领域,过去投保须知和保险条款等文件常常以隐蔽的方式存在,往往只是作为可选链接,消费者即使不点击也能完成投保流程。这样的设计使得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在履行告知义务时显得不够充分。对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待期以及续保条款等重要内容,很多消费者由于缺乏充分了解,在实际理赔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扰,甚至引发纠纷。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今年实施的“可回溯管理”制度如同一场及时雨。该制度要求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上的销售交易行为必须全面记录,销售页面的操作过程要能够还原为可供查验的图片或视频。对于合同中的部分重要条款,需要设置专门的展示页面,并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确认已阅读并理解。这一制度的实施,将大大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减少因误解或不了解产生的纠纷。
目前,《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目的在于集思广益,让《办法》更加完善,既支持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又切实保护每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的声音将被听见,您的建议将有助于推动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保险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创新的新兴领域,它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灵活的保险购买方式。便捷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的监管举措,正是为了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确保市场的公平和透明。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规范、透明的互联网保险市场,为每一个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可靠的保障。这样的市场将促进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信任,推动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