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报道(《法制日报》报道众安保险尊享
这是一则引人深思的真实案例。讲述的是一个并没有冠心病病史的人,却因为他三十年前已经治愈的乙肝病史,在理赔时遭遇了拒赔。这并非是因为他的冠心病未达到理赔标准,而是因为他在投保时未如实进行健康告知。
对于很多已经战胜乙肝疾病的人来说,人们往往会认为他们已经完全康复,回到了健康的状态。这个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健康告知的重要性。在投保的过程中,保险公司会详细询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包括是否曾经患有肝炎或携带肝炎病毒。作为投保人,我们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对于任何有疑问的地方都应该向保险业务员进行详细的咨询,确保自己完全理解清楚后再进行投保。
合同,这一法律约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无论是商业交易、劳动雇佣、房屋租赁还是借贷借款,我们都需要遵守合同中的条款。而在保险合同中,许多人却心存侥幸,期待能从中获取利益。也不能排除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在专业知识上的不足,可能会误导客户。
基于诚信原则签订的保险合同都是经过保险公司精算师的精密计算后得出的。只要客户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保险公司其实并无理由刻意拒赔。这样的拒赔行为不仅可能导致保险公司面临法律纠纷,还可能损害其声誉和信誉。我们需要对待保险合同如同对待其他任何合同一样,保持谨慎的态度,确保自己充分了解并遵守其中的条款。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健康告知的重要性不亚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了解。我们在投保时不仅要关注保险的种类、保额等关键信息,更要关注健康告知这一重要环节。我们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如实进行健康告知,以免因误解或疏忽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我们也要提高自我保险意识,了解保险知识,避免在投保时因为缺乏相关知识而陷入被动局面。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保障自己的权益,享受安心的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