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路公积金(南京铁路公积金逐月还贷)

社保知识 2025-09-20 03:25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办理条件

1. 账户余额要求: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需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12倍的余额。

2. 贷款类型限制:仅适用于江苏省内建行(除苏州市建行)商贷或其他合作银行的商业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

3. 无逾期记录:公积金贷款需无逾期,且已签订逐月还公贷协议(若同时存在公积金贷款)。

二、所需材料

  •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I类借记卡、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
  • 贷款证明:需提供贷款证明(有效期1个月)或借款合同(首次办理时)。
  • 特殊情况:非职工单位所在地购房需提供户口簿或明。
  • 三、办理流程

    1. 线上办理(推荐):

  • 通过“南京公积金”APP或“我的南京”APP签订协议,选择【还商贷协议签订】并录入贷款信息。
  • 2. 线下办理

  • 携带材料至铁路分中心服务大厅(南京、徐州)或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
  • 主贷人需优先办理,配偶需单独至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签约。
  • 四、提取规则

  • 划转时间:协议次月生效,每月10日(主贷人)或22日(配偶)自动划转。
  • 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月实际还款额与夫妻月缴存额之和的较小值。
  • 五、注意事项

  • 账户留存:划转后账户余额仍需满足月缴存额12倍的要求。
  • 第三套住房限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且已提取过两次公积金的,不可办理。
  • 如需进一步了解线下网点或政策细节,可访问[南京本地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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