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2000年社保补缴
社保知识 2025-09-20 01:44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补缴条件
1.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只有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才能补缴,需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
2. 特殊群体:2011年6月30日前已参保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可通过法律途径认定后补缴。
3. 户籍要求:山东省户籍且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曾有工作经历但中断缴费的人员可申请个人补缴。
二、所需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单位申请:
2. 个人申请:
四、注意事项
五、咨询方式
建议提前电话确认材料清单及流程,避免多次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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