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的特点 商业保险的基本特点

社保知识 2025-09-18 02:04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营利性质

由保险公司经营,以盈利为目标,与社会保险的国家强制性形成鲜明对比。保费和保障范围由市场供需决定,投保人可自主选择不同产品组合。

2. 合同契约关系

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确立权利义务:投保人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对约定风险(如交通事故、疾病等)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会按事故责任比例赔付第三方损失。

3. 保障范围广泛

  • 财产类:涵盖车辆(车损险、盗抢险)、房屋等财产损失
  • 人身类:包括寿险、健康险(医疗/重疾险)、意外险等
  • 责任类:如雇主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等
  • 特殊险种: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等附加险
  • 4. 自愿性与灵活性

    投保人可根据经济能力和需求自由选择险种,例如车险中商业险与强制性的交强险不同,属于自愿购买。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保费及赔付标准存在差异。

    5. 风险转移机制

    本质是通过保费支付将潜在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经济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理赔时需严格依据合同条款,例如车损险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或人为划痕等除外责任。

    注意事项:投保时应仔细阅读条款,避免盲目追求高保额或忽略免责条款。商业保险与社保互补,能提供更个性化的风险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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