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 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

社保知识 2025-09-18 01:41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核心法规文件

1.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 规定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及待遇,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 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单位缴费比例授权市调整(现行14%)。
  • 工资总额定义为按月发放的劳动报酬,非按月发放的奖金不计入缴费基数。
  • 2.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 规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的经办流程,明确社保登记以公民身份号码为社会保障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 强调社保卡(含电子卡)作为参保和待遇享受凭证。
  • 3. 《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

  • 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保障体系,职工医保分一档(缴费基数8%)和二档(缴费基数2%)。
  •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需按一档参保。
  • 二、特殊群体保障

  • 残疾人参保:对一级残疾人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60%为基数补贴单位缴费部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全额补贴。
  • 重复参保处理:重复缴费需清退,个人部分本金利息退还,其余划入统筹基金。
  • 三、政策动态

  •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下限由市根据国家要求动态调整。
  • 医保二档费率将逐步向一档过渡。
  • 如需具体条款或申报流程,可查阅[深圳市人社局官网]或[深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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