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投资理财 2025-09-09 07:12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金融保险企业,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等。其中保险公司还需遵循《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的特殊要求。

二、基本原则

1. 会计核算原则

  • 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谨慎性原则
  • 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
  • 采用借贷记账法,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需折算)
  • 2. 计量属性

  • 历史成本计量为主,金融工具等适用公允价值计量
  • 三、核心制度构成

    | 组成部分 | 主要内容 |

    |-|--|

    | 会计核算制度 | 会计科目设置、凭证账簿管理、财务报表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 财务报告制度 | 年度/中期报告编制需满足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要求 |

    | 内部控制制度 | 包括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机制 |

    四、特殊要求

    1. 保险公司

  • 需设立独立财会部门,实行资金、预算、税务集中管理
  • 2026年起全面实施IFRS17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统一收入确认标准
  • 2. 过渡安排

  • 实施新准则困难的保险公司可申请暂缓,但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
  • 五、制度沿革

  • 2005年版本已被2011年财政部令第62号废止
  • 现行有效制度以财政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文件为准
  • 如需具体文件,可查阅: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全文](财政部官网)
  • -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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