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保范围
具有深圳户籍的在职人员
退休前具有深圳户籍且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深圳户籍,未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18周岁以上未达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且无用人单位的深圳户籍人员
非深户籍在职员工(需用人单位同意)
2. 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个人申报工资收入,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25年为6733元),上限为300%(2025年为33666元)
缴费比例:7%
按最低基数计算:每月缴费471.31元(6733元×7%)
按最高基数计算:每月缴费2363.62元(33666元×7%)
3. 保障内容
门诊:可报销部分费用,个人账户支付不足时,超过市平均工资5%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70%
住院:与住院医保待遇相同,报销比例较高(普遍达80%)
生育保险:包含生育费用报销
药店购药:个人账户可用于购买医保目录内非处方药
4. 个人账户使用
账户余额超过1个月市平均工资时,超额部分可用于:
定点药店购药
本人或家庭成员的自付医疗费用
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
社康中心就诊: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支付(退休人员比例为50%)
5. 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可通过社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参加一档医保
如需进一步了解缴费细则或待遇对比,可参考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