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投资理财 2025-09-05 07:18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合同双方必须坦诚相待,投保人需如实告知被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如既往病史或财产风险),保险公司也应明确说明条款内容,避免滥用免责条款。

2. 保险利益原则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需具有合法、确定的经济利益,例如财产保险中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人身保险中的亲属关系,以防止道德风险或行为。

3. 近因原则

保险公司仅赔偿由承保风险直接造成的损失(即最直接、决定性的原因),例如车辆事故因刹车失灵导致且刹车问题属于承保范围时才会理赔。

4. 损失补偿原则

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具体体现为:

  • 重复保险按比例分摊赔偿;
  • 保险公司可向责任第三方代位追偿;
  • 推定全损时可委付(转让所有权获全额赔偿)。
  • 5. 自愿原则(部分资料提及)

    保险活动需基于双方自愿,投保人有权选择产品,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承保。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原则的适用性因保险类型而异:

  • 财产保险完全适用损失补偿原则,而人身保险仅部分适用(如医疗费用报销适用,身故赔偿不适用)。
  • 合法性原则(保险活动需合法)和区域限制原则(承保范围可约定特定区域)也被部分资料提及。
  • 理解这些原则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并避免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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