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分公司与保险支公司

投资理财 2025-09-03 13:01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法律地位

  •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其名称需冠以总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
  • 支公司通常也无独立法人资格,但部分情况下可能享有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权。
  • 2. 组织层级

  • 分公司属于二级机构,按省级行政区划设立,直接受总公司管辖。
  • 支公司为四级机构,一般设于区县,隶属于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
  • 3. 职能权限

  • 分公司负责区域性统筹管理,权限较大。
  • 支公司侧重具体业务执行,如理赔、客服等基层运营。
  • 4. 民事责任承担

    两者均以分支机构财产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诉讼中可选择起诉分支机构或总公司。

    需注意,保险行业的分支机构名称可能存在内部习惯差异,但法律本质相同。

    上一篇:职工医疗保险会返钱吗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9-2025 www.baoxiank.com 保险课 版权所有 Power by

    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保险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旅游保险,儿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