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人员应找正规家政公司办理工伤保险
新华网上一篇报道中,潘小姐向我们倾诉了一个令人痛心的故事。大约一年半前,潘小姐的母亲经朋友介绍,来到江宁路一位独身老人的家中担任保姆,双方未曾签订任何合约。上个月,在尽职尽责地完成擦窗工作的过程中,潘母遭遇不幸。由于独身老人在晾衣服时窗户未被妥善固定,潘母不幸从二楼摔落至一楼,遭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包括十几根肋骨断裂以及腰椎和颈椎的损伤。医生的诊断表明,即使康复后,她仍需卧床休养三个月。
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雇主的儿女仅愿意承担一半的医疗费用,对于营养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却拒绝承担。潘小姐怀着焦虑的心情,致电法律热线寻求法律援助,希望能找到针对此类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对此,申达律师事务所的曹济民律师指出,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对于雇主和家政人员之间的关系尚未有明确的规范,对于家政人员的社会保障也存在诸多空白。虽然《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却未将家政人员与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纳入其调整范围。
如果保姆是由家政服务公司委派从事工作,那么在工作中受伤则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或自行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的保姆,在工作中受伤则无法享受这一待遇。针对后一种情况,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保姆在从事雇佣活动时遭受人身伤害,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份解释还详细列举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关于赔偿问题,双方最好通过协商达成和解;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值得注意的是,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曹律师还提醒,无论是家政人员还是雇主,都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并由家政服务公司办理工伤保险是一个明智的举措。这样不仅能保障双方的权益,还能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按照工伤处理。
新闻晨报记者沈凤丽报道的这一切,提醒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都需要关注安全,尤其是在服务行业中,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和规范,以保障每一个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