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

保险车险 2025-09-08 03:20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订立的基本程序

1. 要约阶段

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并提出申请,需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如被保险人健康状况、财产状况等),明确保障需求。该行为在法律上构成要约,通常以投保单提交为标志。

2. 承诺阶段

保险人审核投保信息(核保),评估风险后决定是否承保。若同意,可通过签发保险单、保费收据或书面承保通知等方式作出承诺。双方就条款达成一致时合同即成立。

二、核心法律要件

  • 主体资格:投保人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对保险标的具有合法利益;保险人须为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
  • 意思表示真实:双方需自愿协商,无欺诈或胁迫情形。
  • 内容合法: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 形式要求:通常需采用书面形式(如保险单),明确记载权利义务。
  • 三、关键注意事项

    1. 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隐瞒重要事实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理赔纠纷,如案例中因未披露病史被拒赔。

    2. 免责条款

    保险人需明确说明免责内容(如猝死不属于意外险范围),否则条款可能无效。

    3. 合同成立与生效

    合同自承诺时成立,但生效可能附条件(如保费缴纳)。

    四、典型争议点

  • 条款解释冲突:若对“保险责任”“猝死”等定义存在分歧,需结合合同具体约定及法律释义判断。
  • 核保疏漏:保险人未充分核保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 建议订立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免责事项及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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