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

保险车险 2025-09-03 01:14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3〕40号)

  • 明确要求保险公司设立全国统一专用号码,并在官网公示电销产品及投诉渠道。
  • 禁止个人销售人员随机拨打陌生客户电话,且每日21时至次日9时不得呼出销售(客户主动要求除外)。
  • 对明确拒绝的客户需录入禁拨名单,禁拨期不少于6个月。
  • 电话销售产品初期限于普通型人身险,连续合规经营2年以上可销售分红型产品。
  • 通话需全程录音,存档期限根据保险期间长短为5至10年。
  • 2.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

  • 将销售行为分为售前、售中、售后三阶段监管,强调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
  • 要求销售人员明确告知身份,并对免责条款进行重点提示。
  •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未经同意不得泄露。
  • 两份文件共同构建了电话销售行为的全流程监管框架,前者侧重电销特殊场景规范,后者覆盖保险销售通用要求。

    上一篇:100万的车保险多少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9-2025 www.baoxiank.com 保险课 版权所有 Power by

    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保险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旅游保险,儿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