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省内异地生育报销
直接结算:目前多个省份(如山东、福建、四川等)已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开通服务的定点医院分娩时,可直接刷医保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无需垫付费用。
报销标准: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报销范围按就医地医保目录,报销比例按参保地规定。
无需备案:部分省份(如福建)规定省内异地生育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2. 跨省异地生育报销
需提前备案:跨省生育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地方政务APP如“闽政通”线上申请)。
结算方式:在开通全国跨省联网的定点医院可直接结算;未开通的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报销材料: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出生证明等,申请时限一般为分娩后一年内。
3. 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需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不支持异地自动发放。
缴费要求:多数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如1年)方可享受待遇。
政策差异:各地报销比例、目录范围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若需进一步了解操作流程,可参考地方医保局官方指引或通过政务APP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