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

保险查询 2025-09-15 05:56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药品费用

  • 甲类药品100%报销,乙类药品按比例报销(平均约80%),丙类药品不报销。
  • 营养品、滋补品等非治疗性药品不在报销范围内。
  • 2. 诊疗项目

  • 符合国家规定的诊疗项目(如手术、放疗、CT检查等)可报销,部分项目需自付一定比例后按标准报销。
  • 特殊治疗(如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按住院标准报销。
  • 3. 医疗服务设施

  • 住院床位费、留观床位费等基础服务设施费用可报销,但高端或非必需服务(如VIP病房)需自费。
  • 急救车费、转诊交通费等不纳入报销。
  • 4. 特殊疾病与慢性病

  • 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比例65%-85%。
  • 大病保险对自付费用超过1.1万元的部分分段报销,最高赔付40万元/年。
  • 5. 急诊与抢救费用

  • 急诊抢救费用(包括非定点医院)可报销。
  • 6. 不报销的情况

  • 工伤保险已支付的费用、第三方责任(如交通事故)、境外就医、非治疗性项目(如整形)等。
  • 报销比例与条件

  • 门诊: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在职职工约50%,年度限额2万元)。
  • 住院:根据医院等级,报销70%-90%。
  •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
  •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或查阅《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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