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目的

保险查询 2025-09-12 02:40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分散自然灾害风险,形成、市场与社会协同的多层次灾害救助体系。其核心目的是为地震、洪水、台风等巨灾造成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并加速灾后重建。当前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已从单一地震保险扩展至覆盖台风、洪水等六类自然灾害,并通过“基金赔付—商业保险—兜底”的三层结构实现风险分层分担。

具体目标包括:

1. 基础保障:城乡居民住宅保额提升至城镇每户10万元、农村每户4万元,最高可叠加商业保险至100万元;

2. 机制创新:通过再保险、共保体及指数化理赔等方式降低定损成本,提高赔付效率;

3. 政策协同:结合中央财政支持与地方试点(如湖北、河北),形成“保基本保民生、高普惠广覆盖”的中国特色模式。

国际经验表明,巨灾保险需长期制度设计(如日本《地震保险法》),我国自2016年启动住宅地震保险共同体后,2024年进一步通过[金规〔2024〕2号文件]完善制度框架,首次将农业巨灾保险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强化农业农村风险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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