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交易行为中 在保险交易的过程中投保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

保险查询 2025-09-07 05:48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合同解除权(退保权)

投保人可在犹豫期内无理由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保费返还,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则按现金价值退保。

2. 合同变更权

包括变更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受益人等信息,需按保险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3. 知情权

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明确解释保险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理赔条件等核心内容。

4. 保险金请求权

若投保人同时为被保险人或法定继承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5. 指定/变更受益人权利

经被保险人同意后,投保人可自主指定或修改受益人。

6. 复效权

对于因欠费中止的保单,投保人可在2年内申请恢复合同效力(需补缴保费及利息)。

7. 减保及保单贷款权

部分长期险支持减少保额提取现金价值,或通过保单质押贷款获取资金周转。

8. 选择权

自主选择保险公司、险种,并有权拒绝强制搭售其他商业保险。

9. 监督与申诉权

对保险公司的理赔进度、服务质量等提出异议或投诉。

10. 保费调整请求权

当被保财产风险显著降低时,可要求保险公司相应降低保费。

以上权利的具体行使需以保险合同约定及《保险法》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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